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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通报2起冒领侵占民生资金问题典型案例

发表日期: 2019-06-11 作者: 来源: 新宁县纪委监委


日前,新宁县通报了2起冒领侵占民生资金问题典型案例:

1、新宁县种禽繁育中心主任周后其、会计蒋芳明冒领侵占民生资金问题。周后其、蒋芳明分别在任县种禽繁育中心主任、县种禽繁育中心会计期间,以发放计划生育、门前三包、通讯等补助的形式冒领财政资金12600元,其中周后其违规领取6600元,蒋芳明违规领取6000元;以缴纳企业年金的名义,伙同他人,私分国有资产99520元,其中周后其分得60864元、蒋芳明分得38656元;利用职务之便,违规领取辞职期间工资,其中周后其领取了52322.4元、蒋芳明领取了4000元;且二人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周后其、蒋芳明分别受到政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违纪款分别予以追缴。

2、新宁县鱼苗鱼种繁殖场原场长陈旺生、会计李良红、原出纳徐艳萍冒领侵占民生资金问题。陈旺生、李良红、徐艳萍分别在任县鱼苗鱼种繁殖场场长、会计、出纳期间,对该场违规发放手机及2014年党员E信通费和违规发放2016年、2017年计划生育、门前卫生三包、通讯费、交通费等补助共计47697元,负有直接责任,且陈旺生领取17899元,李良红、徐艳萍分别领取14899元;以缴纳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名义,私分国有资产37492.2元,其中陈旺生分得12497.4元,徐艳萍分得12497.4元,李良红分得12497.4元,且三人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陈旺生、李良红、徐艳萍分别受到政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违纪资金分别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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