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以“一制度两机制”促“纪检监察良性信访”
发表日期:
2019-03-12
作者:
新邵县纪委监委 张泷浈 戴丽
来源:
为切实减少重复越级访,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破解疑难复杂信访,新邵县纪委监委早谋划、早部署,针对纪检监察信访易发问题、矛盾问题、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建立“预警机制”,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质量和效率。
建立信访隐患排查制度。各乡镇党委、纪委,经开区党工委、纪工委在本辖区内深入搞好信访隐患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集中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超前排查与巡回排查相结合,确定重复越级信访举报,并建立重复越级信访案件排查处置台账。对辖区内所有暂未处置到位或已处置但仍未息访的重复越级信访举报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处置,确保每一个信访案件实现息访罢诉。
建立信访件初步分析机制。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反腐民意“晴雨表”作用,对来信来访来电,信访室坚持问题不过夜即来即判,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对信访件所反映对象、涉及问题及领域等进行认真分析,了解掌握有关情况,预先做出基本判断,提出初步拟办意见。对重点信访案件进行深入剖析,从中整理出带有共性的信访问题以及制度、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导有关乡镇及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
建立信访件预警督办机制。强化重复越级信访预警问责机制,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对重复越级信访事项开展定期统计分析,对责任单位实行预警问责。预警一次的,对责任单位下发重点督办函,并责成相关单位向县纪委监委书面说明情况;预警二次的,由县纪委监委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或联系室对被预警单位的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并通报;预警三次的,对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预警三次以上的,除对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进行责任追究外,并建议县委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
据悉,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对4个单位实行重点督办,被督办单位已立即采取措施,着力解决信访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