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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起扶贫领域截留挪用民生资金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表日期: 2020-10-01 作者: 新宁县纪委监委 来源: 新宁县纪委监委

近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查处的1起扶贫领域截留挪用民生资金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新宁县回龙寺镇杨桥村原党支部书记王书云,党支部副书记伍玉明违纪案。王书云在任回龙寺镇杨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该村私设“小金库”160000元,用于村开支,负有直接责任。伍玉明在任回龙寺镇杨桥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对原龙口村以虚假方式,骗取扶贫资金47200元,用于支付该村村部建设工程款,负有直接责任。201912月,王书云、伍玉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当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恣意妄为,无视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手中的权力,虚报套取、截留挪用民生资金,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这种违纪违规行为,必须严厉查处。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各级扶贫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好主责部门的专业优势,履行好自身的监督职责,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和督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升监督效能,紧盯“小微权力”,持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编辑:邵阳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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