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宁县纪委 新宁县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表日期:
2021-09-24
作者:
新宁县纪委监委
来源:
新宁县纪委监委
中共新宁县纪委 新宁县监委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县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同级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辖区内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
(二)主管全县监察工作。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三)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县和省、市驻新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四)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的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县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级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五)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的决定。
(六)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七)协助县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八)调查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县委组织部对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十)县监察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十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十三)承办市纪委监委和县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县委巡察办、巡察组负责对全县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工作。
(十五)县纪委信息中心负责“互联网+监督”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基本情况。本部门共有人员编制114名,其中机关本级50名,派驻纪检监察组48名,信息中心5名,县委巡察办、组11名。年初在编在岗102人,本年度调入5人,退休4人,年末实有在编在岗103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离退休干部19人(其中离休干部1人),临聘人员3人,干部遗属2人,年末共计127人;执法执勤车辆4台。机构设置如下:
1、内设机构(12个)。包括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组织部、案件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察室。
2、派驻机构(12个):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机构监察组、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3、县委巡察机构(4个):巡察办、第一至第三巡察组。
4、下属机构(1个):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单位为新宁县纪委监委本级,包括内设机构12个,派驻机构12个、县委巡察机构4个及下属机构1个。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659.3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72.93万元,增长67.63%。主要原因:一是包含了上年度报账未支付款;二是上年度底和本年度调入了工作人员18人,增加了基本支出;三是办理省市纪委指定管辖案件、开展四轮巡察工作增加了工作经费;四是“其他收入”本年度仅有党费返还收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58.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7.98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14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5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3.55万元,占95.31%;项目支出124.66万元,占4.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57.9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74.41万元,增长67.85%。主要原因:一是包含了上年度报账未支付款;二是上年度底和本年度调入了工作人员18人,增加了基本支出;三是办理省市纪委指定管辖案件、开展四轮巡察工作增加了工作经费;四是“项目支出”中本年度新增了危改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57.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74万元,增长67.85%,主要原因:一是包含了上年度报账未支付款;二是上年度底和本年度调入了工作人员18人,增加了基本支出;三是办理省市纪委指定管辖案件、开展四轮巡察工作增加了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57.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37.07万元,占87.93%;公共安全(类)支出7.5万元,占0.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5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8万元,占6.8%;卫生健康(类)支出24.53万元,占0.92%;农林水(类)支出21.42万元,占0.81%;住房保障(类)支出86.16万元,占3.2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10.91万元,支出决算为2,65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09%。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25.56万元,支出决算为1760.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包含了上年度报账未支付款;二是上年度底和本年度调入了工作人员18人,增加了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43.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包含了上年度报账未支付款;二是省市纪委指定管辖案件、开展四轮巡察工作增加了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其他交通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工作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3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包含了上年度报账未支付款;二是办理省市纪委指定管辖案件、开展四轮巡察工作支出的差旅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重点中心工作、办理省市纪委指定管辖案件、开展四轮巡察工作支出的差旅费、培训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包含了上年度报账未支付款;二是是开展重点中心工作、办理省市纪委指定管辖案件、开展四轮巡察工作支出的办公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办理省市纪委指定管辖案件、开展四轮巡察工作支出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重点中心工作支出的宣传费用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3.17万元,支出决算为141.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包含了上年度报账未支付款;二是上年度底和本年度调入了工作人员18人,增加了人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办理了职业年金记实和划转,年初未作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91万元,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包含了上年度报账未支付款;二是新增了退休死亡人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4.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的生活费、护理费调标并补发了增资额。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7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预算科目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调整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调整预算为19.53万元,支出决算为19.53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调整预算数为0.02万元,支出决算为0.02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扶贫工作奖励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乡镇纪委工作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6.62万元,支出决算为86.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底和本年度调入了工作人员18人,增加了人员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3.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4.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4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5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4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47.32%,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31.55万元,完成预算的175.28%;与上年相比增加13.15万元,增长71.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及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在年初支付了上年报账未付款;二是车辆普遍老旧,修理和保养支出增加;三是本年度办理省市纪委指定管辖案件,增加了车辆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7万元,完成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5.7万元,增长122.89%,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在年初支付了上年报账未付款;二是本年度公务接待人次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55万元,占76.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7万元,占23.52%。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1.55万元。主要是按政策保留的执法执勤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执法执勤车辆保有量为4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7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7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单位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56个、接待人次1941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性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性经营预算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5.83万元。减少5.42%,主要原因是年底时部分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等未核算报销。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9万元,用于召开开展巡察工作动员会议,人数139人,内容为安排部署开展巡察工作;开支培训费5.01万元,用于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人数336人次,内容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