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思源实验学校原财务人员刘爱花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发表日期:
2021-05-13
作者:
新宁县纪委监委
来源:
新宁廉政网
经查,刘爱花利用担任新宁县思源实验学校财务人员的职务便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贪污犯罪和挪用公款犯罪。
刘爱花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其行为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新宁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新宁县委批准,由新宁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挪用款项;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邵阳市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