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表日期:
2020-10-22
作者:
新宁县纪委监委
来源:
新宁县纪委监委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守纪律,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新宁县丰田乡原龙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钟美茂,原龙华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兼秘书钟美聪违规接受请吃案。钟美茂、钟美聪在任职期间,违反廉洁纪律,于2016年接受五保户提供的请吃款1000元。2020年7月,钟美茂、钟美聪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规接受请吃款项退还当事人。
新宁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唐慧萍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案。唐慧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8年收受医药代表礼金。2020年9月,唐慧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新宁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执法三中队负责人杨特文、职工马向阳,回龙汽车站站长肖细平疫情防控期间违规中餐饮酒案。2020年2月17日中午,杨特文、马向阳、肖细平3人在湘运公司回龙车站防疫执勤点执勤期间,违反市委“约法三章”及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违规中餐饮酒。2020年2月,杨特文、马向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免去杨特文执法三中队负责人职务,肖细平受到解聘处理。
新宁县巡田乡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龙武装,总务主任、副校长刘克平,巡田乡中心小学校长蒋蓟,原副校长肖良红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案。龙武装、肖良红、刘克平、蒋蓟在任职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巡田乡中心小学整体搬迁,学生食堂、围墙、推土平地、给排水、道路硬化以及巡田乡腊元小学、桐古小学创合格教学点等项目中,收受承包老板红包及香烟。2019年12月,龙武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蒋蓟、肖良红、刘克平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案例反映出“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复杂性,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带头发挥“头雁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纠治“四风”作为“廉洁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紧盯节假日多发易发问题精准施策。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聚焦重点对象、重点部位环节强化监督检查,紧盯节假日奢靡享乐之风,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对节日假日期间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追责问责,努力构建纠治“四风”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