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表日期:
2020-11-05
作者:
新宁县纪委监委
来源:
新宁县纪委监委
今年来,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疫情防控监督执纪,同时紧盯“四风”问题不放松,查处了一批违纪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增强教育警示,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执法三中队负责人杨特文、职工马向阳,回龙汽车站站长肖细平疫情防控期间违规中餐饮酒问题。2月17日中午,杨特文、马向阳、肖细平3人在湘运公司回龙车站防疫执勤点执勤期间,违反市委“约法三章”及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违规中餐饮酒。2月24日,杨特文、马向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免去杨特文执法三中队负责人职务。2月26日,肖细平受到解聘处理。
回龙寺镇低坪村村委委员李卫平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未按规定程序请示报告问题。2月21日,在湖北省石首市过年的低坪村村民李某一家为返新,电话联系李卫平开具相关证明,李卫平未按程序报告,擅自出具证明,事后也未将李某一家准备返新的信息逐级上报,导致重点对象未及时摸排隔离到位。2月25日,李卫平受到停职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
巡田乡长铺村支部书记肖强键不配合监督检查问题。2月26日,县监督检查组检查巡田乡长铺村村部时发现该村无村干部值班,检查人员查阅值班记录发现2019年12月以来该村村干部值班记录仅有6人次,支部书记肖强键拒绝对该村值班情况进行说明,拒不配合监督检查工作。3月2日,肖强键受到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处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复工复产有力有序推进,全县各级各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自觉执行“约法三章”规定,把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优势转化为统筹抓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效能。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紧盯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中的“四风”问题,坚决查处违反“约法三章”规定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的作风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