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反馈】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巡察情况
发表日期:
2020-12-03
作者:
张泷浈
来源:
新邵县纪委监委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4月10日上午,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巡察情况。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常务副主任、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刘慎出席反馈会议,传达了县委书记阳晓华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对如何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罗文祁代表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陆安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23日至1月2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省、市、县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初心使命,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基层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罗文祁指出,近年以来,县委政法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新邵、法治新邵、和谐新邵”目标,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和创新服务机制,为我县加快建设“大美湖南之心”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连续十一年保持全省“平安县”荣誉称号。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建设不够硬,领导、统筹、协调政法系统工作有欠缺,存在不敢指导、不知怎么管现象;对系统内干警、辅警的监督不够到位;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部分股室履职不够到位,财务管理还不太规范;纪律建设不够严,“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巡视整改不够彻底等问题。
罗文祁对巡察整改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整治站位,有效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二是强化思想引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是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是建立健全制度,扎实抓好问题整改。
刘慎对巡察整改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以最鲜明的政治态度,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强化对整改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上来,确保整改达到预期目的。二是要切实抓好巡察整改。要逐条分析梳理反馈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要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落细整改责任;要完善健全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要突出整改时效,实行巡察整改“销号制”,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三是切实守住廉洁底线。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要担起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持续跟踪督办。
陆安表示: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实实在在,我们要高度重视此次巡察整改工作,诚恳接受反馈意见,认真总结、反思问题、改进工作,严格按照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一是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县委政法委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三个自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上下联动,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要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县委政法委将召开专题班子成员会逐条分析梳理反馈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三是要抓好结合,促进工作。要把巡察整改与落实主体责任、作风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使整改成效体现到提高平安建设工作水平上,以实际行动为我县政法工作开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戴再林及有关同志,县委政法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全体成员、县委政法委全体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