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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新邵县纪委监委部门决算

发表日期: 2021-10-24 作者: 谭赟 来源: 新邵县纪委监委

   

目录


第一部分新邵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新邵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编委核定,中共新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由中国共产党新邵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邵县监察委员会(简称县监委)由新邵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中共新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巡察办),是中共新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县委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设在中共新邵县纪律检査委员会。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县纪委监委有内设机构12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直属事业单位1 个,即新邵县纪委监委信息中心;派驻机构12个(综合派驻11个,单独派驻1个)。县纪委监委职能: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査工作;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3.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査、处置职责;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县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县相关制度等规范性文件;8.负责协调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硏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等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10.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县纪委监委有内设机构12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直属事业单位1个,即新邵县纪委监委信息中心;派驻机构12个(综合派驻11个,单独派驻1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新邵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新邵县纪委监委本级以及新邵县委巡察办。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234.8869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33.38502万元,增长86%,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市纪委留置管辖的案件增加,办案经费增加,2020年度在职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开支增加714.932839万元,因在职人员增加(17人异动)、办案件数增加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26.5640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50.0781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34.886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4.88698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34.886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4.88698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34.8869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33.38502万元,增长86%,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市纪委留置管辖的案件增加,办案经费增加;2020年度在职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开支增加714.932839万元,因人员增加、办案件数增加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26.5640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50.078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34.8869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33.38502万元,增长86%,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市纪委留置管辖的案件增加导致办案经费增加;2020年度在职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开支增加714.932839万元,因人员增加、办案件数增加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26.5640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50.0781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34.8869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34.886988万元,占10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74.046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34.886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40.42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实际发生552.312611万元,因账务系统预算帐功能类未调整,其中巡察办开支168.447016万元,做决算报表(公开表5)时误将此项金额填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其中公共服务支出(类)行政运行(项)383.865595万元,做决算报表(公开表5)时误将此项金额填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因在职人员增加(17人异动)经费增加;三是因办案力度增大,办案件数增加相关运行开支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52.8010万元,支出决算为2066.439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28%,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实际发生1512.670611万元,因账务系统预算帐功能类未调整,做决算报表(公开表5)时误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行政运行(项)383.8655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9.903766万元填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二因在职人员增加(17人异动)经费增加;三是因办案力度增大,办案件数增加相关运行开支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447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实际发生0万元,因账务系统预算帐功能类未调整,做决算报表(公开表5)时误将此项金额填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实际该金额应填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行政运行(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85.0684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实际发生100.088218万元,因账务系统预算帐功能类未调整,做决算报表(公开表5)时误将此项金额填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二因在职人员增加(17人异动)经费增加;三是支付了2018-2020年期间需补缴的单位部分款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年初预算为5.3167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实际发生5.265235万元,因账务系统取数未体现,做决算报表(公开表5)时误将此项金额填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年初预算为2.6583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育保险并入事业单位医疗核算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

    年初预算为20.5681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实际发生64.550313万元,因账务系统预算帐功能类未调整,做决算报表(公开表5)时误将此项金额填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二是生育保险合并在此项目核算;三是预算时核减了上年应由单位负担实际财政垫付的部分;四是因在职人员增加(17人异动)经费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年初预算为67.2056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预算到单位,实际由财政统一与住房公积金结算,款项未拨付到单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4.8869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7.9978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9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五险一金费用、其他社会保障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26.8891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0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14.603222万元,完成预算的16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692866万元,完成预算的56.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12.910356万元,完成预算的2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检察院赠送公车车龄已达19年,另外三台公车于2018年初购买,维修费用逐年增加,2020年度办案力度大,件数多波及地域广,用车频繁、维护开支增加,使得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2021年会增加三公经费预算,处置应报废车辆,购买新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1.692866万元,占11.5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910356万元,占88.4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9286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5个、来宾169人次,主要是办理专案、省市检查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9103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10356万元,主要是油费、车辆维修、保险等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6.88917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383.129179万元,增长38.89%。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市纪委留置管辖的案件增加,办案开支、差旅费增加;2020年度在职人员增加(17人异动)相关日常运行经费支出加大。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2.6387万元,用于开展纪委内部系统技能培训,人数300人,内容为纪检监察干部技能培训;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1:2020年度决算公开纪委

附件2:新邵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责任编辑:新邵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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