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新邵县监察委员会机关卫生制度
发表日期:
2021-11-11
作者:
新邵县纪委监委
来源:
新邵县纪委监委
1.各室负责本室的日常卫生,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卫生,并做好登记记录。
2.实行垃圾袋装,卫生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经常保持清洁,办公区域内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果皮和纸屑。
3.办公楼走廊不准堆积杂物,办公设施、用品(具)的摆放力求整洁一致,办公桌上除岗位牌、记事牌、台历、文具盒、茶杯外,其余物品均要装入桌柜,报纸要夹入报架。
4.办公场所严禁吸烟。
5.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参照制定本组卫生制度。
【责任编辑:新邵县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