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邵阳新邵县监督服务微信群群规群约
发表日期:
2021-11-11
作者:
新邵县纪委监委
来源:
新邵县纪委监委
为规范网络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群环境,实现本群效用最大化,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兹拟定以下群规,请群内各成员自觉遵守,积极配合。
第一条 根据上级部署,群名称统一格式暂定为和谐邵阳新邵X镇X村(社区)X群。群管理员设定该名称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群名称。
第二条 村(居)民群内呢称统一格式为“组名-姓名一电话号码”;村干部、驻村干部、辅警、网格员、纪检干部、党建专干为“单位-职务-姓名”。
第三条 群内村(居)民入群后,禁止私自拉非本村(社区)人员进群。
第四条 本群是县委开展宣传教育、便民利民服务、监督村权运行、促进基层建设、助力脱贫攻坚的唯一官方微信公共平合,严禁群内成员发布与本群职能不相符的信息。
第五条 由于群内人员较多,为避免村民诉求无法传达,严禁在群内乱发垃圾信息,恶意刷屏,闲聊。
第六条 除特殊紧急情况,群内禁止语音交流、实时对讲、视频聊天和位置共享。
第七条 严禁在群内制造、传播、散布各类谣言。
第八条 严禁使用此群发布、谈论、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等低级庸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信息、言论、图片、视频等。
第九条 严禁在群内发布其他不当言论,传播负能量。
第十条 成员之间交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响应群内镇村干部发布的信息,对其他成员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供帮助;要以友好、和谐、传播正能量为原则,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严禁出现互相诋毁、谩骂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一 条身为群员,爱群护群,严格遵守群规。对于违反以上群规的行为,全体群友皆有权力和义务出面提醒、制止,经辅警多次劝阻仍一意孤行者予以清退出群。对涉嫌违法的,及时报请公安机关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