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案例的通 报
发表日期:
2021-10-22
作者:
新邵县纪委监委
来源:
新邵县纪委监委
疫情防控进入战时状态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闻令而动,冲在一线,全县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细化,群众防控意识进一步提升,疫苗接种率进一步提高,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站位不高、意识不强,存在履职不力、工作不实等违规违纪行为。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推动责任落实,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关于大新镇和谐村党支部书记谢东阳履责不力的问题。在大新镇和谐村疫情防控工作中,党支部书记谢东阳站位不高,工作不实、推动不力,导致和谐村疫苗接种进度严重滞后。2021年8月2日,大新镇党委对谢东阳给予免职处理。
2.关于严塘镇湖城村驻村干部钟忠未按要求到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问题。2021年7月31日至8月12日期间,钟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累计8天未按要求在村开展疫情防控等工作。8月15日,严塘镇人民政府给予钟忠警告处分。
3.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邵县支公司未到联点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问题。2021年8月8日、8月9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邵县支公司联点工作人员王本科连续2天未到酿溪镇雷家坳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8月10日,县纪委监委将该问题线索移送其上级公司。8月12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阳中心支公司给予新邵支公司经理罗准全市通报批评,给予经理助理王本科行政警告处分。
4.关于大新镇邮政代办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严的问题。2021年8月10日,大新镇邮政代办点未对进出人员开展“三码联查”,无来访人员信息登记。8月12日,新邵县邮政分公司对大新镇邮政代办点工作人员刘雪花警告一次,罚款500元;对新田铺邮政支局局长唐志坚给予行政警告,罚款1000元,并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5.关于酿溪镇东源村会计廖斌未严格执行签到纪律的问题。2021年8月9日,督查发现酿溪镇东源村会计廖斌连续21天未按要求签到。8月14日,酿溪镇党委对廖斌进行诫勉谈话。
以上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失责,教训深刻,必须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自觉扛牢扛实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切实抓实抓细抓小疫情防控措施,不断巩固防疫成果,提高疫苗接种率,建立有效防疫屏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中共新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