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零容忍”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发表日期:2018-04-19 作者:唐婷来源:
“唐家坊镇罗连村支部书记袁某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资金4000元。2018年2月,袁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月16日,绥宁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绿洲清风”通报的一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受到微友广泛关注。
绥宁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全面延伸监督触角,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增强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
该县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优先排查、案件优先办理、力量优先保证、情况优先通报。县纪委监委借力“互联网+监督”,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同时,建立健全“月通报、季调度、年考评”三项机制和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典型案例通报等一系列制度,突出重点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在重点查处违纪村干部的同时,注重查处职能部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问责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7年9月,该县查处了4名干部职工在一起虚报扶贫项目、冒领扶贫资金案件中工作失职失责问题,其中县扶贫办一名干部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现职;长铺子苗族侗族乡2名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名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被诫勉谈话。
2017年以来,该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共立案72件,处理人数117人次,追缴违纪资金111.62万元,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5人次,诫勉谈话18人,批评教育14人,警示约谈20人,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责2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今年一季度,该县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立案20起,处理44人次,其中党政纪处分8人,追缴违纪资金13.2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3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