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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严查“微腐败”通报4起典型案例

发表日期:2018-04-19作者:隆回县纪委监委来源:

近期,隆回县纪委监委通过强力治理“微腐败”,严肃查处了多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形成了有力震慑。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荷香桥镇树竹村原党支部书记曾爱贤贪污危房改造资金,侵占村集体、群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案。2012年,曾爱贤以村民阳某某(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名义申报了危房改造,上级民政部门为阳某某办理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存折并打入补助资金共计6800元,曾爱贤领取了该存折,并于2014106日从该存折中支取现金6840元(含利息40元)据为己有。2005年至2016年期间,曾爱贤经手村集体和群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总计93712.9元,采取少入账的方式侵占村集体和群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2615.18元。此外,曾爱贤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曾爱贤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 三阁司镇原荷花村党支部书记龙配恒侵占村集体资金案。2014年,龙配恒以支付公路硬化款名义伪造领据,侵占村集体资金13580元;201510月,龙配恒以高位水池维修名义伪造领据,侵占村集体资金15000元;2014年至2016年期间,龙配恒通过虚报村卫生保洁员工资、森林打火补助款等虚报开支方式侵占村集体资金6100元。此外,龙配恒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20183月,龙配恒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 高平镇颜公村(原新鲜村)党支部书记李洪冬截留、挪用专项补助资金,违规安排“两项制度”帮扶对象案。2013年,上级民政部门给原新鲜村安排了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5000元,共打入29个村民账户。按照李洪冬的要求,由组长从村民手中收回13500元交李洪冬手,集体开支了6000元,剩余7500元由李洪冬保管并记入其个人私账。2012年至2013年,原新鲜村被确定为“两项制度”衔接扶贫村,原新鲜村未经程序直接将村组干部本人或亲属作为贫困户造册上报至镇财政所,领取“两项制度”帮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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