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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通报2起截留挪用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典型案例
发表日期:
2018-12-17
作者:
绥宁县纪委监委
来源:
日前,绥宁县纪委监委对2起截留挪用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麻塘苗族瑶族乡原五龙寨村支部书记李邦培、三寨村支部书记熊小详挪用产业扶贫资金问题。2005至2006年,麻塘苗族瑶族乡原五龙寨村组织村民自发修建了竹林道。2015年10月至11月,李邦培、熊小详(原五龙寨村主任)任职期间,原五龙寨村经村支两委研究后,将上级拨付的楠竹丰产培育资金90000元、公益林虫灾防治款182622元和移民局拨款30000元等3笔专项资金共计30余万元,用于发放村民竹林道补助款。李邦培、熊小详还存在其他违纪事实。2018年11月,李邦培、熊小详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红岩镇江坡村支部书记向茂元、原村秘书李树海虚报挪用扶贫项目资金问题。2013年,江坡村组织实施了衡邵干旱走廊工程。同年10月,时任村支部书记向茂元、村秘书李树海两人制作扶贫项目竣工验收表、合同,以衡邵干旱走廊工程中梅树脚水圳项目名义向县扶贫办争取到20000元扶贫资金,挪用于村里日常开支。同时,向茂元、李树海还存在其他违纪事实。2018年10月,向茂元、李树海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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